十八而志担使命 青春逐梦赴新程--聊城二中隆重举行2023级高三学生成人仪式

责任伴成长成人需自立十八而志担使命 青春逐梦赴新程聊城二中隆重举行2023级高三学生成人仪式十八岁,是生命航线上的一个新起点;十八岁,是人生画卷中的一抹亮丽底色。在这个充满希望与生机的四月,成长的指针

迎五四韶华 传青春薪火----聊城二中2026年五四合唱比赛奏响“十五五”青春强音

迎五四韶华 传青春薪火聊城二中2026年五四合唱比赛奏响“十五五”青春强音为弘扬五四精神,厚植家国情怀,凝聚青春力量,聊城二中于4月29日、30日隆重举办了“薪火永传承 奋进十五五”五四青年节合唱比赛

绿茵逐梦 载誉而归----我校男足荣获聊城市第四届学生运动会高中男子组亚军

绿茵逐梦载誉而归我校男足荣获聊城市第四届学生运动会高中男子组亚军热烈祝贺绿茵逐梦,捷报传来!在刚刚落幕的聊城市第四届学生(青少年)运动会暨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足球比赛中,我校男子足球队凭借顽强拼搏的精

踏遍春光砺筋骨 不负韶华勇担当——聊城二中远足活动(2024级)

踏遍春光砺筋骨不负韶华勇担当聊城二中远足活动(2024级) 春风和煦拂面,万物蓬勃向荣;少年胸怀意气,步履铿锵前行。四月的风裹着徒骇河两岸的花香,为聊城二中的校园染上了最鲜活的青春底色。4月18日清

知行合一·精彩成长 | 聊城二中2025级学子“红色沂蒙情,儒风圣城行”研学之旅圆满收官

行走的课堂尼山毓秀,洙泗流芳千年礼乐,在这里传承回响万卷诗书,于此处跃然纸上崇德厚学 · 知行合一2026.04 为深化“五育并举”育人实践,引领学子在行走中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4月2

寻迹齐风古韵 解锁文化密码----聊城二中2024级研学之旅

寻迹齐风古韵解锁文化密码聊城二中2024级研学之旅为拓宽学生视野,深化对历史文化的认知,厚植家国情怀,2026年4月2日,聊城二中2024级师生奔赴青州、淄博,开启为期两天的研学之旅。-壹-淄博——在

以文传思 以读促写---全市高中英文名著读后写作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在我校圆满举办

以文传思以读促写全市高中英文名著读后写作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在我校圆满举办书香润心灵,妙笔展华章。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中英语名著阅读教学,推动阅读与写作深度融合,检验全市学生阅读成果,近日,

缅怀先烈志 薪火永相传---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开展清明祭烈主题团日活动

缅怀先烈志薪火永相传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开展清明祭烈主题团日活动春风拂松柏,清明祭忠魂。为深切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厚植家国情怀,在清明节来临之际,4月1日,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团委组织优秀团员代表前往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活动 > 共青团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委员会团员处分条例

共青团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委员会团员处分条例

2015年03月12日 10:16:08 访问量:29059

共青团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委员会团员处分条例
 

 为了适应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严肃团的纪律,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推动学风、校风建设,促进教学评价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处分细则如下:
  
  第1条 处分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团员违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团章、校规、校纪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坚持公正公开、惩前毖后的原则。处理违纪的团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2条 处分种类
  
  对违反法律、团纪、校纪校规的团员,应以事实为依据,根据性质不同、情节轻重及本人认识态度,给予相应的团内纪律处分。处分分为:⑴警告;⑵严重警告;⑶撤销团内职务;⑷留团察看;⑸开除团籍。
  
  
第3条 处分标准
  
  ㈠有以下情况之一,给予警告处分。
  
  1、团员常规检查、团课、团活动不佩戴团徽三次,不遵守纪律,大声喧哗。
  
  2、团员故意破坏公共财务,造成损失轻微的;
  
  3、有不礼貌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4、团员无故迟到5次或早退3次或旷课2节者。
  
  5、团员因违纪而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处分者。
  
  ㈡有以下情况之一,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团干部同时撤销团内职务)。
  
  1、团员因违纪而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团员故意破坏公共财务,造成损失50元以上者。
  
  3、团员在课堂、会场等公共场合起哄,妨碍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情节较轻者。
  
  4、团员以“劝架”为名,偏担一方,促使打架斗殴事态发展,并产生后果者。
  
  5、团员无故迟到10次或早退5次或旷课7节者。
  
  6、团干部不组织团员开展正常的组织活动,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不负责任,经教育不改者,给予撤销团内职务。
  
  7、团干部因违纪而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一律撤销团内职务,并按上述有关条款给予相应的团内纪律处分。
  
  ㈢有以下情况之一,给予留团察看处分。
  
  1、团员因违纪而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2、团员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3次以上者(含3次);无故不交团费3个月者。
  
  3、团员旷课节数超过14节(即二天课时)者。
  
  4、团员肇事和策划,参与打架,提供凶器者。
  
  5、团员考试作弊者。
  
  6、团员辱骂和威吓教职工,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
  
  7、团员偷窃、诈骗集体或私人财物,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
  
  8、团员酗酒、吸咽,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9、团员男女生交往不当,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㈣有以下情况之一,给予开除团籍处分。
  
  1、凡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接转,团证12个月未注册者。
  
  2、团员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5次以上者(含5次);无故不交团费6个月者。
  
  3、团员因违纪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一律给予开除团籍处分。
  
  第4条 处分权限
  
  (1)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由校团委审批。
  
  (2)留团察看、开除团籍处分,由校团委审阅并上报,经校党委审批。
  
  第5条 几点说明
  
  1、团员处分期为六个月或一年。除开除团籍外,其余处分期满的团员,各方面表现良好,可以向校团委提出撤消处分的申请。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同学一年后,各方面表现良好可重新提出入团申请。
  
  2、在处分期的团员,再次违反规定者,加重一级处分。
  
  3、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权利;坚持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4、对违纪团员、团干部的处分要严格履行团章规定的程序,必须由本人填写团员错误处分呈报表,团支部大会讨论,报校团委批准,处分的决议存入本人档案。
  
  5、团员受到团纪处分者,当年没有团内评优资格。对违纪团员包庇、隐瞒的团干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撤销其团内职务。
  
  望各团总支、团支部严格掌握标准和程序,加强团籍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上报情况,确保团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共青团山东聊城第二中学委员会
  
                                                               2010年9月

编辑:教育网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山东聊城第二中学 特此声明。
山东聊城第二中学
地址:山东聊城陈庄路6号 电话:0635-8531012
公交路线:从长途汽车站乘坐13路到聊城二中下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鲁ICP备17023928号-1
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陈庄路6号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